随着技术和连接性提供从车辆到车辆的通信到Facebook feed的所有内容,车载软件的数量呈指数增长。 引用目前在互联汽车界已成为陈词滥调的说法,您的下一辆新车可能会比航天飞机拥有更多的代码行。
凯尔·维恩斯(Kyle Wiens)在《连线》杂志最近发表的一篇观点中指出,这家拖拉机制造商可能正在为汽车公司(通过合法的汽车所有权)在汽车所有权方面走一条路,并在法律上趋于滑坡。 Wiens,iFixit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,iFixit是在线维修社区和零件零售商,致力于推广开放源代码维修手册,他从维修权/破解权的角度,以及他关于汽车公司的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。将使用与约翰迪尔(John Deere)有点相同的战术。
但他指出,一些产品制造商最近向版权局提交了与约翰·迪尔(John Deere)类似的评论,作为对《数字千年版权法案》(DMCA)进行调查的一部分。 维恩斯写道,1998年的法律“控制了软硬件之间的模糊界限”的所有权,并且版权局将在审查提交的评论并举行听证会后,在7月决定消费者可以修复和入侵哪些产品。 他认为版权局的决定可以帮助确定John Deere关于软件的所有权定义是否可以开创先例。
为了支持他的观点,维恩斯补充说,在过去的20年中,许多制造商都转向DMCA争辩说,消费者不拥有在其拥有的产品上运行的软件。 近年来,有些人使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(DMCA)阻止所有者修改这些产品上的程序,即使他们完全拥有它们。 他还指出,代表汽车制造商的贸易组织也向版权局提起了类似的案件,通用汽车告诉该机构,版权改革的支持者错误地“将汽车的所有权与汽车中基本计算机软件的所有权混为一谈”。
我不知道您最后一次阅读现代汽车的用户手册。 如果有的话,您会看到最终用户许可协议(EULA)的页面,页面涵盖了从汽车的Gracenote音乐识别数据库到卫星无线电技术的所有内容。 当然,车主并不拥有该软件,即使它是他们所购车辆的一部分。
我没有约翰迪尔(John Deere)拖拉机,但该公司对通过软件获得的车辆所有权的主张很可能不在左侧,并且可能不会飞行。 但是随着汽车变得越来越依赖软件,我们希望它能保持这种状态。
更新: John Deere指示PCMag注意到它今天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内容,其中说:“毫无疑问,Deere客户拥有他们所购买的设备。” 但是,John Deere设备的所有权“不包括复制,修改或分发该设备中嵌入的软件的权利”,就像汽车或计算机一样。
该公司表示:“对现行法律的拟议修订将允许设备所有者(包括Deere竞争对手或软件开发人员)访问或破解Deere受保护的软件,以修理,诊断或修改任何车辆软件。” 结果,迪尔反对修订。
它总结说:“允许不合格的个人来入侵或修改设备软件可能危及Deere的客户,经销商和其他人;并且可能导致设备不再符合行业和安全标准或环境法规。”